浅谈非法索债与有效的索债手段

2018-09-29 09:59

 欠债不还,这不是当今社会独有的现象,其实,自从人类社会有了经济交往与借贷关系,这种现象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,可以说历朝历代都有。随着经济的发展,债权债务纠纷大量出现,许多地方相继出现了靠扣押、拘禁债务人及其有关人员来收取债务的情况。对这种情况,我国《刑法》第238条第三款规定":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、拘禁他人的、依照前两款规定(即非法拘禁罪)定罪处罚。"刑法虽对这类情况明确规定为非法拘禁罪,但现实生活中犯罪情况复杂多样,《刑法》239条规定的绑架罪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在犯罪手段上非常相似,两罪的法定刑区别又极大,因此正确区分两罪对实现司法公正极为重要,北京讨债公司 浅谈非法索债与有效的索债手段。

非法索债  容易将民事纠纷转化为刑案

据主审法官介绍,“索债型”非法拘禁案,索取的债务多为合法债务,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,但许多人都因为觉得打官司麻烦,更多寻求朋友帮忙自行解决。法官提醒广大市民,当产生纠纷时,应通过协商、调解、仲裁、民事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,不应消极躲避或者采用非法手段强行索债,以免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。同时,当事人应当增强自身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对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原始证据注意收集和保存。万一发生人身自由受到不法侵害,应冷静应对,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案。

有效的索债手段:

索债目的清晰,手段亦简介明了,其实最有效的手段有两类:

正常的和解和洽商

只要能用任何办法说服对方快速还钱,不费一兵一卒而获胜当然是最好的结果。只是洽商调解是个漫长而富有耐心的过程,策略和技巧也同样重要。显然这并不是一个絮絮叨叨的简单办法,而是充满智慧、耐心和技巧的有效措施。

法院诉讼

如果和解不成,只能去法院诉讼,合法主张自己的债权。

中国是法治社会,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。专业的律师会帮您做好诉前、诉中财产保全等,防止债务人隐匿、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财产,使债权人在讨债中从被动地位转为主动地位。加之,现在执行措施的力度越来越大,债务人成为钻石老赖也越来越不现实。多样的限制措施和制裁措施使得更多的债权人得到了执行款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