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规补课、殴打家长,调离班主任岗位不是终点

2020-11-30 12:20

 (原标题:违规补课、殴打家长,“调离班主任岗位”不是终点)

 
治理教师违规补课,从实打实的处罚和百分百的追责开始吧。
 
“你在哪儿呢?你别走!你别走,我老公马上来……你等着吧!”这句话,是辽宁沈阳市铁西区第127中学的一位金姓班主任,通过电话对学生家长讲出的。此话撂出不久,在该校门卫室,学生家长被金姓班主任的丈夫殴打。
 
而事情起因是,金姓班主任因被举报违规有偿补课,便怀疑是这位家长举报,随后有了上述一幕。
 
“私自在校外机构有偿补课”、“校内办收费补习班”,这都是明令禁止的行为。无论是教育部,还是地方教育管理部门,也早就对此三令五申。
 
具体到辽宁,2019年,辽宁省教育厅制定“八不准”规范,其中明确提到,中小学教师不准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;不准到校外培训机构讲;不准诱导或推荐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……
 
然而,在这起事件中,家长仅仅被怀疑为举报者,便在学校门卫室被殴打。甚至一开始学校的回应态度也令人难以信服——学校也进行过调查,但是无法处理金老师——并给出了一连串理由:
 
一是,补课这块,学校调查过了,她说没补课;二是,家长与教师家属冲突这一块,双方说法不一,派出所不定性,学校无法定性。
 
直到媒体曝光、形成舆论压力后,铁西区才成立联合工作组查实通报。这显然不是正常的应对姿态。
 
回归到此次事件上而言,虽然目前联合调查组已对金某及其丈夫作出处理——涉事教师金某存在违规有偿补课行为,立即停职、调离班主任岗;金某丈夫行政拘留3日。
 
但“停职”和“调离”显然远非终点,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说明。比如,被殴打的家长需不需要道歉和赔偿?涉事班主任违规补课持续了多长时间?涉及多少学生、违规收费金额多少,该如何退还家长?这些都有待查清和处理。
 
事实上,禁止有偿补课,虽早已有明确的规定。但长期以来,在一些地方的一些学校却缺乏实质性的落实——少数教师任意妄为、家长有疑问得憋着,一些学校则纵容护短。
 
而要想杜绝类似事件,或许应营造这样一种氛围:教师不敢补课;家长遇到教师收费补课可以没有顾虑地投诉;学校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积极面对、严肃查处。
 
至于这种氛围如何营造,就从实打实的处罚和百分百的追责开始吧。(与归 媒体人)